缙云在全省26县发展实绩考核中喜获“三连优”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9月27日 |
近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对2018年度全省26县发展实绩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缙云县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位居第四。这是继2016年、2017年获得优秀基础上的“三连优”,缙云将再次获得追加5%补助资金和200亩用地指标奖励。
2018年,缙云县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全县上下高扬“丽水之干”旗帜,以冲天干劲坚决扛起担当高质量绿色发展排头兵的历史使命,在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高站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全市乡村振兴优胜县,荣获省政府通报表彰和专项督查激励,成功列入首批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先行创建名单。
入选全国“2018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城市”,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功创建首批省全域旅游示范县,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复评。
“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深化,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次”,26.8%的事项实现“零上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普通类高考第一段上线人数继续在全市遥遥领先;以全市第1、全省第2的成绩获评2018年度“平安县”。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围绕“两个高水平”目标,缙云县持续致力于发展生态产业、推动生态富民,突出富民惠民实效,加快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一方面,高质量发展乡愁富民产业。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有效路径,“乡愁产业”富民之道得到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等省领导批示肯定,被授予全省首批“浙江小吃之乡”称号。去年,缙云县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全省第一;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幅3.4%,全市第一。
另一方面,高标准打响脱贫增收攻坚战。去年实现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6.1%,缙云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荣获2017-2018年度全省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先进县,获评全省“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光伏小康工程”在全市率先并网发电,“消薄”工作获丽水市考核优秀。
接下来,缙云县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丽水之赞”为指引,大力弘扬践行“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的浙西南革命精神,在砥砺“丽水之干”中奋力担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排头兵,为与全省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而接续奋斗!(缙云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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