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5日 |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和行为,推动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凡在2017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申报参评:
1.上两年年检合格;
2.未受过行政处罚;
3.此前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或已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
二、评估标准
根据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结合实际,评估标准采用1000分制。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四大类社会团体的评估指标分别详见《丽水市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丽水市专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丽水市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丽水市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详见《丽水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三、评估等级
评估等级按照其得分高低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1.AAAAA(5A)级,得分在950以上;
2.AAAA(4A)级,得分在900-949分;
3.AAA(3A)级,得分在850-899分;
4.AA(2A)级,得分在800-849分;
5.A(1A)级,得分在700-799分。
由松阳县民政局颁发等级牌匾和等级证书。
四、评估结果运用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扶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并可相应简化年检内容和程序。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五、评估办法和程序
评估采用社会组织自评和评估机构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交《松阳县2019年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
(二)县民政局负责资格初审,确认参评对象;
(三)评估小组对参评单位进行上门评估、资料核查,并提出初评意见;
(四)县民政局对初评意见进行复核、终评,并将终评结果进行公示;
(五)县民政局发文确认评估结果,并颁发证书和牌匾。社会组织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时间安排
(一)8月15日前,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填报《松阳县2019年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逾期不接受申请。
(二)8月30日前,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和评估材料目录,认真准备材料、开展自评,认真填写《丽水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并将自评结果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报送县民政局。
(二)9月10日前,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评对象。
(三)9月20日前,评估小组上门评估,综合书面审查和实地考察等情况提出初评意见。
(四)9月30日前,县民政局对初评意见进行复核、终评。
(五)10月30日前,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发文确认评估结果,颁发证书和牌匾。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动员,精心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将作为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和接受政府职能委托(授权)的重要参考。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应根据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明确申报类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各项参评工作。
(二)各参评的社会组织和评估小组,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凡在评估中被发现或举报有徇私舞弊行为,及评估小组人员收受被评估社会组织财物、宴请的,经评估委员会核实,被评估社会组织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参评;评估小组人员取消评估资格,退出社会组织评估。
(三)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评估指标等材料请登陆http://www.songyang.gov.cn/zwgk_42546/xxgk/bmxxgk/00266449_2/04/0409/)下载。
联系人:潘慧华 联系电话:8801728
松阳县民政局
2019年8月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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