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4日 |
8月1日上午,记者从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上了解到,为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巩固专项审核成果,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
按照全国、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的部署,我市在2014年至2016年统一审核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市和县(市、区)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档案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坚持标准不降、适度提前的要求,对2014年至2016年专项审核范围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档案进行审核。在开展专项审核同时,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将对2014年至2016专项审核进行“回头看”,2019年12月底前全面清理遗留问题。
据了解,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实施。市直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系统归口主动对接档案存放机构,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结合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各县(市、区)审核全覆盖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统筹协调。
根据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全覆盖工作分两步走:2020年4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层领导人员的档案专项审核;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专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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