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云南--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2日 |
关于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授权,丽江市古城区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公告:
一、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洪海龙
执法区域:古城区行政辖区
地址:古城区香格里大道1217号
电话:0888—5115860
邮编:674100
二、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安全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
4、《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5、《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7、《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0、《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12、《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9、《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20、《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21、《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26、《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27、《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28、《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30、《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3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3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33、《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34、《禁止传销条例》
35、《广告登记管理条例》
36、《直销管理条例》
37、《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38、《印刷业管理条例》
39、《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40、《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41、《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42、《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43、《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三)规章
1、《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3、《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5、《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6、《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7、《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8、《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9、《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10、《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11、《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12、《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4、《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15、《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
16、《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17、《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18、《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19、《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2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21、《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22、《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4、《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25、《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6、《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28、《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29、《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0、《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3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2、《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3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3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35、《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36、《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37、《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38、《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39、《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40、《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1、《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2、《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3、《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4、《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45、《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6、《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47、《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48、《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49、《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50、《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51、《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52、《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5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5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5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5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5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5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59、《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60、《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61、《游乐园管理规定》
62、《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6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64、《经纪人管理办法》
65、《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66、《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67、《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
6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69、《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
70、《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71、《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72、《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73、《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
7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同级人民政府授权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未经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并公告的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丽江市古城区司法局投诉电话:0888-5107466。
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888-5115860。
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