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正德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南城元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 四、采购数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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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包号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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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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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南城元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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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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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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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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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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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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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正德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略)
-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 十、开标时间:(略)
- 十一、开标地点:(略)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附件:
一、招标文件:
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南城元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发售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