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山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对外承揽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江山市 | 发布日期: | 2019年4月3日 |
公告日期:2019年4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山市公安局委托,现就江山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对外承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招标项目编号:QLZ-ZFCG-2019-02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内容及要求 | 人员要求 |
1 | 江山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对外承揽项目 | 1 | 年 | 34.64万元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1、所有劳务人员必须带健康证上岗; 2、报名前供应商及团队必须通过政审,自然人报名还需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必须通过政审。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商、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自然人成为成交人后,应在10日内完成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及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相关注册,并完成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要求,逾期未注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报名时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团队通过政审的证明和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三楼)获取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元):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面试及试菜(现场制作)要求:
面试及试菜(现场制作)开始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00分,未参加现场制作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1.到场要求:
(1)到场人员要求: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包厢服务员,若管理人员身份重复,则到场人员为厨师、面点师和包厢服务员。
(2)到场需携带材料: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执照、法人或者自然人、厨师、面点师、包厢服务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及现场操作程序如下:
(1)核对供应商资格(主要指报名情况)及现场资料,核实到场人员身份。
(2)供应商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在采购人现有原材料基础上进行制作。
(3)供应商主厨现场烧制大锅菜三个、小炒类一桌;面点师制作包子(菜包、肉包)各10只、煎饼、花卷、馒头各5只,原材料由采购人准备,面点类的陷料自行配制,服务员在二楼就餐负责摆放餐具、上菜等实地操作。
(4)菜品种类:大锅类:家常鱼、蚂蚁上树、炒冬瓜;小炒类:按40元/人,就餐人数10人,自行排菜烧制。
(5)供应商将制作好的成品提交评审人员评判打分,打分情况将供开标时对供应商综合实力打分作为参考。
(6)面试及现场操作评审人员组成:随机抽取公安局工会等组织代表5名。
(7)面试及现场操作分:厨师面试及现场操作分100分,面点师面试及现场操作分100分,包厢服务人员面试及现场操作分100分。评审人员主要对各供应商团队的面试及现场制作过程及成品等进行打分。供应商的面试及现场操作得分按评审人员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8)面试及现场操作全程录音录像,派纪委人员参加全程监督。
(9)面试及现场操作环节结束。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19年4月2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最多跑一次”招牌下))。
九、磋商时间:2019年4月2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最多跑一次”招牌下))。
十一、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叁仟元(¥:3000.00);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从企业基本账户(或经营者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4月20日23时59分59秒,咨询电话:0570-4017339。
交付方式: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
银行账号:3662 7019 2478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磋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团队通过政审的证明和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其他事项: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直接确定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邹警官
联系电话:0570-4043323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4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锦岚
联系电话:0570-4017339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三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197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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