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苏州市纪检监察综合协作平台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略)
二、采购内容:(略)
三、项目预算:(略)
四、采购需求:
1.项目简述
为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高苏州纪检监察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工作效率,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化工作规划((略)-(略))》和江苏省纪委信息化整体部署等有关要求,提出本项目建设要求。
2.项目范围及建设内容
苏州市纪检监察综合协作平台作为“苏州市纪检监察云大数据平台”的一个子系统,平台认证方式、数据存储和交换、UI和人机交互规范、信息安全均需符合“苏州市纪检监察云大数据平台”统一规范要求。
1)建设贴合苏州纪检监察机关办文、办会、办事需求的综合协作平台,探索实现“制度管权、流程管事、过程追溯、绩效可测”的内部治理协作机制,平台操作便捷、拓展性强、安全可靠。
2)建设覆盖市、区两级的综合协作平台,探索实现“线上一站式服务”,流程清晰可控、用户权限灵活配置、信息智能推送、组织架构信息动态更新。
3)建设高效的公文流转功能模块,实现收发文流程标准化、流转过程可视化、领导签批电子化、审批节点弹性化等,并做好与第三方平台的接口对接。
4)建设可动态在线配置的“在线审批”功能模块,支持自由流的在线配合和下发使用,将综合协作平台作为办公和业务数据化的基础支撑平台。
5)建设文件档案综合查询功能模块,在做好与第三方文件档案系统接口对接基础上,完成已有文件的关联查询。
6)建设智能化会议管理功能模块。
7)建设督查督办功能模块,根据不同项目类别实现跟踪督办功能。
8)建设信息报送功能模块,并与门户网站实现对接。
9)优化内网信息门户,集成“苏州市纪检监察云大数据平台”入口,对接“苏州市纪检监察云大数据平台”单点登陆和统一认证平台。
(略))提供个性化功能模块,包括日程管理、邮件管理、待办事宜提醒等。
(略))建设开放接口与对接功能模块,与“苏州市纪检监察云大数据平台”其他子系统、省纪委综合办公平台、省纪委业务平台、省纪委邮件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3.提供1年的免费维护期。
4.采购数量:(略)
5.交付时间:(略)
6.验收标准:(略)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响应单位投标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七、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略)-(略)。
2.供应商的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略)
4.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随身携带CA证书现场解密并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或谈判等)时间。请各响应供应商务必留有充足的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略)
八、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略)
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略)
3.磋商时间:(略)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略)
九、联系及监督: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传真:(略)
联系地址:(略)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十、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