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supportLists]1. [endif]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和白云区重点流域河湖水生态改善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结果分别已由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以云水函〔(略)6〕(略)号、云水函〔(略)6〕(略)号、云水函〔(略)〕(略)号、云水函〔(略)6〕(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区财政资金,白云区重点流域河湖水生态改善项目(一期)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资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if !supportLists]2.[endif]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if !supportLists]2.1[endif]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if !supportLists]2.2[endif]项目规模:(略)
2.2.1子项工程名称:(略)
2.2.2子项工程名称:(略)
[if !supportLists]2.3[endif]最高投标限价:(略).(略)元。
[if !supportLists]2.4[endif]计划工期:
2.4.1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4.2白云区重点流域河湖水生态改善项目(一期)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if !supportLists]2.5[endif]招标内容: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if !supportLists]2.6[endif]标段划分:1个标段。
[if !supportLists]2.7[endif]承包方式:(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略)
(2)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同类型项目是指所用资质类型、等级相同的项目。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人需分别委派拟担任各子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略)
(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略)
(2)投标人需分别委派拟担任各子项工程的专职安全员。
3.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略)
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近1个月(须含(略)年3月份)由投标人(或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资料。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主办方至少要委派其中一个子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资质等级按类别就低计算,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
(3)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略)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略)
[if !supportLists]4.[endif]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if !supportLists]4.1[endif]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略)
[if !supportLists]4.2[endif]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if !supportLists]4.3[endif]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
[if !supportLists]4.4[endif]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略)
[if !supportLists]5.[endif]投标文件的递交
[if !supportLists]5.1[endif]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
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if !supportLists]5.2[endif]开标开始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
[if !supportLists]5.3[endif]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if !supportLists]5.4[endif]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5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if !supportLists]6.[endif]资格审查方式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7.[endif]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if !supportLists]8.[endif]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略)〕(略)号)。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略)
8.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略)
[if !supportLists]9.[endif]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略)
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签字: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