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病险海堤除险加固及配套工程和东山县病险海堤除险加固及配套工程海洋调查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秀屿区病险海堤除险加固及配套工程和东山县病险海堤除险加固及配套工程海洋调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略)
1.2项目地点:(略)
1.3招标类型:(略)
1.4项目概况和工作内容:
1.4.1项目概况
(1)秀屿区病险海堤除险加固及配套工程任务以防潮为主,兼顾排涝。通过对现有海堤、水闸、涵洞、排水管巩固提升,提高防潮能力,完善防潮排涝体系。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治理海堤(略)条,总长(略).(略)公里,拆除重建水闸1座,改造水闸翼墙3处,新建及改造排水涵洞(略)座,新建及改造穿堤排水管(略)处,新建连通桥涵1座。
(2)东山县海堤巩固提升工程工程任务为防潮、排涝。通过对现有海堤、水闸巩固提升,提高防潮能力,完善防潮排洪体系。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治理海堤(略)条,加固海堤总长(略).(略)米,拆除重建排涝水闸8座,拆除重建纳潮涵管1处,新建旱闸2座。
1.4.2工作内容
开展秀屿区病险海堤除险加固及配套工程和东山县病险海堤除险加固及配套工程一个季度的海水水质、海洋生态调查和水文观测(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并出具相应的监测和调查报告。
1.5服务周期:
工作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需包含海水检测类别资质。
2.3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2.4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配备本项目各专业相应职称人员及数量,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
2.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略)
2.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应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8日到福州市福新东路(略)号福建水利设计大厦(略)楼(略)办公室(地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盖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原件现场递交(邮寄)至福州市福新东路(略)号福建水利设计大厦(略)楼(略)办公室(地址)或将扫描件发送至fjsdy@qq.com邮箱。未及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联系方式:(略)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管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