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略)年巴仁乡种植业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叶城县(略)年巴仁乡种植业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略)年巴仁乡种植业基地配套建设项目 已由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叶发改农经〔(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叶城县巴仁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叶城县(略)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叶城县巴仁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天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4最高控制价:(略)
2.5标段划分(如有):(略)
2.6质量要求:(略)
2.7工期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施工标段:(略)
3.2施工标段:(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略)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投标其他条件:(略)
(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各投标人对填报的信用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 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投标单位需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单位将此证明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单位名称:(略)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略)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