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医院UPS电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预算:(略)
3.项目内部编号:(略)
4.采购方式:(略)
5.评审方法:(略)
6.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1.8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8.1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
投标人所投铅酸蓄电池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投蓄电池应为铅酸蓄电池,额定电压(略)V,额定容量根据采购人现有UPS主机配置确定,详见下表。
2.本项目蓄电池须与原UPS(爱克赛)实现整体兼容,并消除更换所产生的故障码。投标人须在蓄电池更换安装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对原UPS主机内部控制软件进行升级,并对相关电流等参数进行调整设置;
(2)通过现场电脑端读取相关运行数值,确认各项参数无误,确保更换后UPS系统正常运行;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上门充放电测试服务,并读取相关运行数值。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兼容性承诺函,承诺所投蓄电池能够与现有爱克赛UPS主机兼容适配,如因兼容性问题导致UPS无法正常工作,中标人须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产品质量证明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蓄电池的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蓄电池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CMA和CNAS认证)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检测结果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未按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检测报告内参数缺项或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视为不能响应。
4.为保证蓄电池为原厂正品,提供四年售后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四年内应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产品。
1.8.2投标人需现场查勘并填写现场勘察确认函,有疑问在投标前与采购人代表(电话:(略)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科室 |
1 | 铅酸蓄电池 | (略)V、(略)AH | 块 | (略) | 血液净化中心、重症医学科 |
2 | 铅酸蓄电池 | (略)V、(略)AH | 块 | (略) | 产房 |
四、安装要求:
1.血液净化中心、重症医学科、产房的UPS铅酸蓄电池均需由中标人安装到位。
2.UPS(爱克赛)更换铅酸电池完成后需将主机所有参数调整到出厂状态。
五、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六、报名及开标
1. 报名时间:(略)
2. 报名地点:(略)
3. 联系人及电话:(略)
4. 开标时间:(略)
5. 开标地点:(略)
6. 投标文件:(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