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批区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 发布日期: 2026年1月27日
招标采购正文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批区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

挂牌日期:2026-01-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6ZJ1000235
项目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批区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42,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6-01-27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方报名时应交纳1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余额转为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 4、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账号:79010122000567836)。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即时(提货完成前)补足。 5、受让方必须在接到转让方交割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自标的资产交接后,标的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5、受让方必须在标的交割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提取及现场清理工作。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项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6、标的物中如涉及相关危化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需要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回收、处置的标的设备及物品,受让方必须委托相应专业资质机构处置。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