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新惠城区污水厂设备更新改造(污水厂设备更新改造)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赤峰-敖汉旗 | 发布日期: | 2026年1月15日 |
一、项目概况
保温阳光棚改造;新建二沉池;安装水处理设备;新增设备;拆除改造;水处理设备拆、安修缮;路面破坏、管道拆除、绿化恢复;安防监控;再生水一体化泵站;生化池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敖汉旗新惠城区污水厂设备更新改造(污水厂设备更新改造)》(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756157247@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92-5号四楼
邮编:024300(请注明“敖汉旗新惠城区污水厂设备更新改造(污水厂设备更新改造)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预公示期
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0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敖汉旗龙兴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88号
联 系 人:梅先生
电 话:18047616667
招标代理机构: 赤峰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92-5号四楼
联系人:苏健
电 话:18247631420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附件: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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