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浦江县白马镇乐门大道以北、金马路以南A地块]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浦江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1月14日 |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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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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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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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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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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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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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白马镇乐门大道以北、金马路以南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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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拍卖)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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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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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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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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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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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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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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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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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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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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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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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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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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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白马镇乐门大道以北、金马路以南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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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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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门大道以北、金马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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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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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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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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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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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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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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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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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3.4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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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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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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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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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666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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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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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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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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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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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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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被列入浦江县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受让后(受让方)须以“公司制”企业形式办理相关手续,浦江县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县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申请书中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不是由竞买人100%控股的新公司的,事先须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如设立由竞买人100%控股的新公司的可以事后申请;(3)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浦江县发改局、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等部门对该地块提出的投入产出、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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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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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女士、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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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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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4110900、0579-8411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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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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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自然资源交易和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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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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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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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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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7: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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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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