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
发布时间:2025-12-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资规告字[2025]5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龙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政函〔2025〕187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龙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XC-A06-b-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和控制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 证金 | 投资 强度 |
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2.0且≤4.2;建筑密度≤55%且≥30%;绿化率≤20%且≥10%;地上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2346.4㎡且≤88927.44㎡;建筑高度≤50米 | |||||||
龙港新城兴业路以西 | 出让面积21173.2㎡ | 工业 用地(小微园) | 50年 | 5400万元 | 1080万元 | 不得低于500万元/亩 |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龙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XC-A06-b-03地块项目行业用地控制指标
归属行业 | 亩均税收 | 亩均增加值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单位能耗增加值 | 亩均产值 | 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
纸制品制造、塑料制品 | ≥25万元/亩 | / | / | ≥1.5万元/吨标准煤 | ≥500万元/亩 | / |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二)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立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
(三)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须于2026年2月4日17:00时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限地价,竞移交厂房面积”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龙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者必须自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先与龙港市经济发展局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见出让须知附件)、与龙港市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厂房回购协议》,再凭《成交确认书》、《工业厂房回购协议》、《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的以放弃竞得权论处,没收竞买保证金,不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竞买人如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五)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 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4日17时00分。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09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缴款方式:土地价款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须另行支付。
十、联系方式:
(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西一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66
(二)、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
联系电话:0577-68099702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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