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鞍山市千山区财政局本级委托,拟对鞍山市千山区财政局(略)年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略)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略)服务电话:(略)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一、备份文件要求:
1.备份文件1份。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iaoninganxin(略)@(略).com)],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上传备份电子文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二、开标会议相关说明:
1.会议采用网络直播开标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2.开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本项目均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存档相关视频资料,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
3.开标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4.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不见面”式网络视频会议,会议软件采用“腾讯会议”,各供应商需要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略)
5.征集文件(含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一切证件均无需携带原件,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承诺函》,承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信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若发现伪造,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6.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采购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略)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7.本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征集变更公示中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