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华东十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电梯采购项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略)
电梯 编号 | 功能 | 额定载重量(kg) | 额定速度m/s | 层站门 | 提升高度(mm) | 井道尺寸(宽×深) | 备注 |
1#DT | 无障碍电梯、担架电梯 | (略) | 1.0 | 3/3/3 | (略) | (略)(具体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 | |
无障碍电梯(设置部位详见平面),无障碍电梯应满足《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略)-(略))第 3.7 节的相关规定。 |
2.3 工程建设地点:(略)
2.4 供货期限:(略)
2.5 电梯质量要求:(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招品牌的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处理),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1.1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须为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联合体。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的法人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注:(略)
制造商若已更换新证书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略)〕(略)号)文件规定,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1.(略)m/s)乘客电梯额定载重≥(略)kg。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略)
3.3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所在单位社保。代理商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拟派,其社保须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缴纳。社保为在本单位开标时间前3个月((略)年6月—(略)年8月或更新)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3.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4、3.5、3.6、3.7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略)
(二)现场或邮件获取:(略)
(三)工本费:(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简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略)
2、投标地点:(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略)
7.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二)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质疑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