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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吉林-长春-南关区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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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略)-(略)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和园林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控制价:(略)
2.3 项目建设规模:(略)
2.4 计划工期(服务期):(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 建设地点:(略)
2.7 质量标准:(略)
2.8 招标人不承诺中标项目服务期内均能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略)
3.2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略)
3.4 投标人近三年((略)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所有人员资格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7 财务要求:(略)
①(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略)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略)
3.8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略)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略)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 高 人 民 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略)](略)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略)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略)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上述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扫描件有效期为准。
3.(略) 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 类 形 势的资质挂靠。
3.(略) 投标单位可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略)-(略)年应急、临时占用恢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其中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但不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2 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办理CA。
(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略)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5.2 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略)
5.4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 标 候 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 候 选 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 标 候 选 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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