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略)﹞(略)号)以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粤农科﹝(略)﹞(略)号)等规定和要求,现拟对我院白云基地西园北路2号地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公开招租,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租物业基本情况
白云基地西园北路2号地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九路1号之一的西园区内,本次拟招租土地面积为7亩(略).(略)平方米,建筑物面积为(略)平方米,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无争议,物业明细如下:
物业名称 | 土地面积 (㎡) | 建筑面积 (㎡) |
白云基地西园北路2号地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 (略).(略) | (略) |
月租金(元/㎡) | 2.(略) | 7.(略) |
管理费(元/㎡/月) | - | 3 |
二、拟招租形式
物业整体出租(不拆分出租),公开招租。由广东省农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租,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官网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时间为5天,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 (略)月(略)日止。
三、拟租金标准
(一)土地最低竞租租金不得低于2.(略) 元/㎡.月,建筑物最低竞租租金不得低于7.(略) 元/㎡.月。
(二)给予承租户6个月装修期,用于建筑物内破旧资产拆除清理及装修,装修期免收租金,免租期内仍需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四、拟租赁期限
首次租期5年(含装修期)。
五、拟出租资产用途
(一)承租方必须在装修完成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厂房装修后承租方对厂房的安全性负责。
(二)该土地房屋资产的使用经营范围仅允许作为肥料生产经营使用(包括办公、肥料生产、产品展示、经营销售、员工住宿及餐饮配套等)。
(三)该土地房屋资产不得用于经营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及易产生污染环境的产品,不得改造成为娱乐场所或对外营业性公寓等性质的经营。
六、承租人须具备的资格
承租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承租方公司注册成立年限(略)年以上。
(三)承租方公司具有肥料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肥料相关领域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略)
(二)意向方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符合竞租条件的相关材料;
4.提供意向方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压缩打包(文件名:(略)
八、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情况,出租方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竞租报价时间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企业,出租方不另行告知。
九、审核信息发布网站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官网(http:(略)
十、出租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出租方名称:(略)
出租方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广东省农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