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苏州-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姑苏区2025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5〕417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区征收白洋湾街道富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23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苏州市姑苏区2025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白洋湾街道富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232公顷,其中农用地0.2577公顷、建设用地0.0655公顷。用途均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和《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苏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苏府规字〔2024〕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14〕20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及农户根据我区现有政策按实结算。
(四)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及农户根据我区现有政策按实结算。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不涉及人员安置。
五、相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办理土地权属证书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
特此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附图(下图红线标识区域为征收范围):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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