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2026年度(甲烷)激光气体遥测仪框架协议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3日 |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甲烷)激光气体遥测仪框架协议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招标编号:NWZ260107-3809-108427),招标人为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2026年度(甲烷)激光气体遥测仪框架协议 | / |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2026年度(甲烷)激光气体遥测仪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配件 | 1.000 | 件 |
| 2 | 在线分析仪表附件 | 1.000 | 件 |
| 3 | 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 | 1.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技术服务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采用生产商投标委托服务商执行模式的,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的服务商名单,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标人和服务商共同承担该招标项目框架协议及项下订单的连带责任,投标人和服务商均需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公章,授权服务商不得超过1家。服务商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1家服务商不允许同时代理2家或2家以上生产商。 (3)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爆产品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T 3836)),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其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bⅡC T6 Gb,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 (4)投标人所提供的(甲烷)反射式(对射式)激光气体遥测仪(开路型)关键技术指标中的测量范围、示值误差、响应时间、重复性、检测距离须具备CMA、CNAS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5)投标人所提供的(甲烷)反射式(对射式)激光气体遥测仪(开路型)激光光功率应满足GB7247.1-2012的规定,应具备CMA、CNAS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激光CLASS I类激光安全等级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截图。 (6)投标人所提供的(甲烷)扫描式激光气体遥测仪关键技术指标中的检测范围、检测距离、检测误差、响应时间须具备CMA、CNAS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7)投标人所提供的(甲烷)扫描式激光气体遥测仪激光光功率应满足GB7247.1-2012的规定,应具备CMA、CNAS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激光CLASS I类激光安全等级、指示激光CLASS IIIR类激光安全等级第三方检测报告。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0年-2024年反射式或对射式激光气体遥测仪(开路型、检测气体为甲烷)、扫描式激光气体遥测仪(云台型、检测气体为甲烷)至少各1项有效供货业绩(单个供货业绩合同须满足供货10台以上单项投标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该业绩真实性的有关资料,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用户名称、地点、供货时间、开车业绩证明及联系方式等。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无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以生产商为主体,服务商为联合体成员的形式参与投标,授权有效期应覆盖框架协议执行有效期。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12月23日11时0分至2025年12月30日11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张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1月3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无
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朱伟林联系人:张静
电话:13602776350电话:057427668418(座机若未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zwlirp.gzsh@sinopec.com电子邮件:wzzhangjing@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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