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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白马湖(洪金国考断面)综合整治及水域生态修复工程水质监控自动站项目

所在地区: 江苏-淮安-洪泽县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淮安市白马湖(洪金国考断面)综合整治及水域生态修复工程

水质监控自动站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白马湖(洪金国考断面)综合整治及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洪发改投资复【2023】41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市白马湖(洪金国考断面)综合整治及水域生态修复工程水质监控自动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招标范围:淮安市白马湖(洪金国考断面)综合整治及水域生态修复工程水质监控自动站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需求);

  4. 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5. 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6. 合同估算价:320万元;

  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8. 质量要求:合格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1.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5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1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15. 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 2025年12月23日;

  2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21.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 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22.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23.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4.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25.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 ”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26.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全省统一主体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全省统一主体库的,不予认可。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 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5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

无本章3.2.3 所列情形之一

  1.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40分

(二)技术响应 30分

(三)商务响应 5 分

(四)售后服务10 分

(五)安装及调试方案10 分

(六)投标人业绩 5 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4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 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每高1%扣0.4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设定的最高限价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2.3(2)

技术响应(30)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8分。其中,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其他非重要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投标人须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逐条进行应答,列明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说明偏离情况。带“★”的参数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佐证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未提供或报告无法证实的,该项视为负偏离;其他参数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应答为准。(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视为负偏离)。

此外,带“★”参数的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采购需求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供甲方审查,如发现虚假应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区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2.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投仪器(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化学需氧量)须通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检测报告。全部提供得2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2.3(3)

商务响应

(5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

2.拟派项目人员(限评2名)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的得1.5分;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上述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同一人员具备上述多种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3.以上项目组成员的证书均须提供扫描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2.3(4)

售后服务

(暗标)

(10分)

1、售后服务内容;(3 分)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3分)

3、质保方案;(2 分)

4、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2 分)

注: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方案酌情打分,若无缺项漏项、重大偏差或完全偏离的,每一项的单项评分最低不得低于该单项得分的70%;如果发现缺项漏项或重大偏差的,该项按0分计算。

2.2.3(5)

安 装 及 调 试 方 案

(暗标)

(10)分

1、项目的集成方案(3分)

2、设备安装调试方案(3分)

3、整体设备验收方案(2分)

4、整体设备试运行方案(2分)

注: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安装及调试方案酌情打分,若无缺项漏项、重大偏差或完全偏离的,每一项的单项评分最低不得低于该单项得分的70%;如果发现缺项漏项或重大偏差的,该项按0分计算。

2.2.3(6)

投标人业绩 (5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等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完整合同证明材料电子件,合同须能反映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签订时间和签章清晰可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当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洪泽区东十道10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9552307888

    招标代理机构: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深圳东路98号恒盛科技园5号楼

    联系人:石工

    电话:15051802904

公平性竞争审查表.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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