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年宁出第(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至 | 出让面积 (㎡)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 |
规划用地 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m)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1 | NO.(略)G(略) | 江宁区南站片区宏运大道以北、六朝路以西地块 | 东至六朝路; 南至宏运大道; 西至站中五路; 北至诚信街。 | (略).(略)(含仅出让地下空间(略).(略)) | (略) | Bb商办混合用地 | 综合容积率4.(略) | ≤(略) | ≤(略) | ≥(略)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NO.(略)G(略) | (略) | (略)万元或其整数倍 | (略) |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略)-(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略)〕(略)号)、《中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略)〕(略)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略)G(略):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或以上资质。
(3)A、B、C、D分区地上商业建筑面积应不超过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略)%,其余为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可集中设置,地块内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4)E分区为Bb商办混合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停车设施) ,地面为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开发应满足管线埋深的需要,且不宜超过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开发深度,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5)规划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土山机场搬迁后的控制指标。土山机场搬迁前,项目建设实施进度按机场限高管控要求,并按照**设施保护法,取得军方意见。
(6)A分区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略)平方米,其余为办公。A分区建设的商业、办公用房均可分割上市销售、转让;B、C、D 分区建设的商业、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B、C、D 分区作为整体转让给竞得人控股子公司的除外),所有自持物业须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管理。
(7)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意见为准。
(8)B分区与C分区之间可设置空中连廊,主要为交通功能,总宽度不得大于(略)米,空中连廊底部距离地面净高不小于9米,层数不超过两层,宜采用通透界面,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分别纳入两侧分区计算容积率,不计入分区建筑密度,具体位置及用地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该空中连廊对应的地上空间一并出让,具体出让面积以建成后实测为准。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略)
五、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须具备地块竞买条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略)%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略)年1月(略)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略):(略)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略)年1月(略)日上午9:(略)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略)年1月(略)日9:(略)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信用管理要求
1.竞买人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2.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3.地块开发建设产生违约责任的,除项目公司外,竞得人须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公司产生失信行为的,将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4.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群众投诉集中、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竞得人,经建设部门认定须联合惩戒的,一并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十、其他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竞买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3.出让人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成交价测算说明,溢价部分按照各用途、各类型溢价率均与综合溢价率相同计算。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5.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年(略)月(略)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略)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略)
网站:(略)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略)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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