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2号-1270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5日 |

拍卖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4日16时至2026年1月5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0/15,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分别拍卖以下标的:
序号 | 拍品名称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 | 交付方式 |
1 |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南三路393号804房 | 214.5445 | 4800000 | 480000 | 24000元及其倍数 |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
2 |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2号-1265房 | 12.985 | 144000 | 14400 | 1440元及其倍数 | |
3 |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2号-1270房 | 12.116 | 144000 | 14400 | 1440元及其倍数 | |
重要提示: 一、经调查,物业称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南三路393号804房有人使用;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2号-1265房、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2号-1270房,上述车位均有人使用,无案外人向本院申报权利。经向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交通局查询,均查无租赁登记情况。 二、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2号-1265房、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2号-1270房的小区业主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必须应于2025年12月25日前携带物管证明、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联系:83008096,办理优先购买权相关手续)同等出价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优先取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咨询:杭州易槌科技有限公司400-658-5826(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
本院不进行集中看样,请自行看样。
四、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本院不予准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凭提交《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买受人身份证明、成交确认书向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并于房产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须到本院执行局领取)。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或虚构购房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5120906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5)粤0111执17974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20-83008095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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