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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平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内)(PC+O)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余杭区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天台县平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内)(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台县平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内)(PC+O)已由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投〔2025〕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融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及运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台县平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主要建构筑物有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除臭站、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辅助用房、综合楼扩建、消防车道、室外绿化、高低压配电系统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新建建筑面积约2696.84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376.57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本次为施工总承包及运营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天台县平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内)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及项目整体运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招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工程承包范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64605752元。

2.3施工总工期:不超过540 日历天(含日历天)。

2.4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能力。(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过。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运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运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运营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或给排水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运营负责人须由承担运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1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自2022年11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https://ztb.zjtt.gov.cn。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tt.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8日9 时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tt.gov.cn。

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以纸质形式递交工程保函。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天桐路双塘组85号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415室

联 系 人:蔡仕奇

联 系 人:郑辉

电 话:13676696840

电 话:18857635811

邮 箱:/

邮 箱:764382703@qq.com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576-89356340

地 址:天台县丽泽大道288号天合智谷D幢6层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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