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关于渝D7Q865号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重庆-永川-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通知到申请执行人,未通知到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12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7;用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渝D7Q865号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一辆。
1、据《询价报告》显示,标的物车辆品牌型号:奔驰汽车牌BJ7137M,VIN码:LE44N8HBXML134603,发动机型号:10261705,车身颜色:红色,使用性质:非运营,核定载客数:5人,燃料种类:汽油,行驶里程表显(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交付车辆显示为准):暂不明确。登记日期:2021年6月29日。现停放在重庆市永川区箕山路208号。
2、特别提示:
(1)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
(2)据《询价报告》显示该车为奔驰GLA2020款GLA200,属国产车型,该车停放时间较长,车辆维护保养较差,车身局部有事故钣金修复喷漆,车辆前保险杠、左右前翼子板有事故修复喷漆,多处划痕和凹陷未修复;车钥匙缺失,无法对车辆内部、发动机舱等进行检测;轮胎中度磨损;无法路试,故无法判断发动机及变速箱好坏;现场勘查该车辆无电,未能进入车辆内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3)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对车辆是否存在车架号、发动机号打磨、篡改以及超重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对可能存在的事故、调整行驶里程、违章、罚款等问题自行查询、评估,车辆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以上述原因作为悔拍的理由,并自行承担相关的风险),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号。
(4)据庆渝拍卖工作人员向标的停车场管理员了解到,该标的于9月16日进的场,停车费用为15元一天(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为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及违章【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车管所了解核实车辆违章罚款、扣分、过户等事宜。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5)本次拍卖车辆价格是评估机构经过市场询价得出;
(6)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并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请各位竞买人详细查看《询价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部门和到现场实地查勘,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位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标的物现状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能否过户、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向车管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解核实,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评估价:65000元,起拍价:46000元,保证金:3500元,增价幅度:9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安排)。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702189、400-0077078。
三、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质量问题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七、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违章欠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账号:500011436000502242551016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咨询公司: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3-67702189、400-0077078
法院咨询电话:023-49519298 (马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23-49868127
法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拍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询价报告;
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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