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挂牌日期:2025-11-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R2025ZJ1010199 |
|---|---|
| 项目名称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89,65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1-21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成交后,受让方须签订浙交汇结果表单,并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付清全部成交款(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3、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标的搬运完成后凭转让方出具的验收单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未履行任何一项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5、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付清所有成交款项后,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标的物以存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转让、交付,提供的标的清单仅供受让方参考,若出现实物与标的清单实际品名、种类、数量、质量不符的情况,转让方不再进行找补,受让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温州市天诚拍卖有限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须在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搬运完毕。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逾期办理的,逾期则视为受让方违约,每逾期一日将扣除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3天的,转让方有权收回剩余物品并再行处置。 8、标的物移交之前,转让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交接单》签署完毕后,标的物监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可自行派人监管标的物(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按规定期限缴纳全额成交价款后,正式办理交接手续。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前,标的物不得移离原位及搬离现场。标的物移交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移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9、受让方在拆装搬运过程中应做好消防等各项安全措施,如过程中发生火灾及安全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所有损失。有关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及施工搬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包括其他责任的产生)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受让方不得搬离其买受标的物以外的其他物品,一经发现,除受让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受让方还应按相应物品原值进行赔偿。 11、其他未尽事宜以资产交易合同(范本)为准。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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