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奥体中心游泳馆一层西侧 F2023-057-1、F2023-057-2、F2018-008-50等13宗房产 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鹿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11月19日10时至11月19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11月19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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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面积约(㎡) |
规划功能 |
业态布局 |
招租底价 (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年) |
产权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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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州奥体中心游泳馆一层西侧F2023-057-1 |
53.98 |
文体娱乐用地 |
零售类 |
12.5 |
2.5 |
3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
温州奥体中心游泳馆一层西侧F2023-057-2 |
1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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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奥体中心游泳馆一层西侧F2018-008-50 |
10 |
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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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01 |
44.09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 |
10.61 |
2.1 |
3 |
有 |
1 |
5个工作日 |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02 |
545.25 |
|||||||||
|
3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03 |
623.19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零售类 |
22.82 |
4.5 |
3 |
有 |
1 |
5个工作日 |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04 |
88.83 |
|||||||||
|
4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05 |
581.7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 |
10.5 |
2.1 |
3 |
有 |
1 |
5个工作日 |
|
5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06 |
1283.34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展览类 |
23.11 |
4.6 |
3 |
有 |
1 |
5个工作日 |
|
6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07 |
60.3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展览类 |
1.1 |
0.2 |
3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
7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08 |
84.77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展览类 |
1.53 |
0.3 |
3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
8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09 |
84.77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展览类 |
1.53 |
0.3 |
3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
9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10 |
60.97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展览类 |
1.1 |
0.2 |
3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
10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11 |
1148.42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展览类 |
20.68 |
4.1 |
3 |
有 |
1 |
5个工作日 |
|
11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区F-15 |
539.61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 |
10.51 |
2.1 |
3 |
有 |
1 |
5个工作日 |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F-16 |
44.09 |
|||||||||
|
12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G区G-08 |
165.27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 |
5.95 |
1.1 |
3 |
有 |
1 |
5个工作日 |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G区G-09 |
165.27 |
|||||||||
|
13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G区G-10 |
165.28 |
文体娱乐用地 |
体育、文化类 |
10.68 |
2.1 |
3 |
有 |
1 |
5个工作日 |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G区G-11 |
165.28 |
|||||||||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G区G-12 |
165.28 |
|||||||||
|
温州奥体中心二期一层G区G-13 |
97.17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4、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5、未被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验收完毕后交付至承租方的交付通知书为准,双方另于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起止日期)。
3、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1天前付清。租期内租金不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在租赁期间,如场地内举办演唱会、音乐节、足球、田径赛等赛事演艺活动,需实施场地闭环管理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暂停营业,并不因此产生任何补偿费用。如遇重大赛事活动保障等特殊情形,招租方要求承租方临时腾空场地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招租方无须为此承担补偿责任。
5、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17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2025年11月17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温州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86962887
温州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9867679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6657
城发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