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32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5年经营权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5NM1007300)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8日 |
|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32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5年经营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2517333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1-10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05 23:59:59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 |
| 标的概况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258436056.0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0-10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信通资产房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 底价(元) | 1258436056.00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586044634 |
|||||||||||||||||||||||||||
| 转让方承诺 | 本经营权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经营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经营权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经营权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经营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5年第十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有权处置的房地产25年经营权,包括东望小区等6个项目共有配租型保障性租赁住房3220套(4332间),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管理平台、上述资产相关档案及资料清单、保租房运营相关备品备件、设施设备等。标的为使用状态,转让方对标的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受让方受让后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合理行使经营权。受让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标的规定用途。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公告披露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扣除保证金、交易价款及承包押金,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涉及开具价款发票事宜,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与转让方提前落实。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勘验联系人:郭先生18586034634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11-10 09:00:00 至 2025-12-05 23:59:59 |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下载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510123.27元,截止时间2025-12-05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审核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委托方完成标的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 (1)无以上违约行为,在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款后,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服务费的须补足;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意向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11-10 09:00:00-2025-12-08 0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 服务费 | 按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收取 |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修先生 |
| 咨询电话 | 18589095920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 技术支持 | 艳女士13664816111 | |
| 其 他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