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盐城-射阳县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r\n射阳县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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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n本招标项目射阳县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已由射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射政服投资审【2025】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三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射阳县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项目概况:
\n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射阳县境内。
\n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功率50400kW,折合标准桩数量702台。主要建设内容为120kw以上充换电基础设施(含群充)、配电箱、场地整理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重要节点场站增设光储充一体化场站、液冷超充、换电站、V2G,充电管理平台,充电桩维护管理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设计指标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n2.1.3合同估算价:8373.116654万元。其中
\n(1)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22万元。
\n说明:勘察、设计费包含完成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所需全部费用。
\n\n2.1.4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要求3年。
\n设计开工日期:2025 年12月8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 年12月15日,
\n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
\n2.1.5质量要求:合格。
\n(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n(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n(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n(4)其他相关服务:优良。
\n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质量要求统一按“合格”填写。
\n2.2招标范围:
\n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平台、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还包括承包人为发包人完成从进场开工至验收资料报送相关部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涉及该项目除招标代理、监理、审计、工程质量检测外的所有报批报建、报规及专项和备案类评价等一切手续,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如下:
\n(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n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拆分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包含本工程所涉及的工程施工图及各相关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包括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分部分项验收及交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n(2)采购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n充电设施设备、变配电设备、高低压电缆、智能化设备(道闸、监控、地锁等)等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提交、设备使用人员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网络通讯服务。
\n(3)施工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n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外线接入、土方、建筑(电缆沟、设备基础、场地改造、施工恢复、车位、车位线、挡车器、防撞护栏等)、结构、电气、智能化、绿化施工、消防器材、垃圾清运等施工。
\n(4)配合服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n负责办理供电手续、协调工程所在地市供电公司及周边关系,配合业主完成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外线搭接、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n(5)平台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n充电平台搭建,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发包人自建或使用的平台、省级公共充换电设施平台等直连并互联互通。
\n(6)质保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n本项目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质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充电枪,箱变,整流柜,充电线等,部分设备有特殊约定除外)。充电模块质保期为五年且只换不修(免费)。
\n(7)维护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n承包人负责充电桩日常维护及管理。维护期间,承包人负责对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管理,负责场站卫生、消防安全维护,确保发包人完成建设指标等,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n2.3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n\n3. 投标人资格要求
\n\n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n(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n(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三个许可类别和等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n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n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的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n(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n(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n(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n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n(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n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n3.3.1 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n3.3.2自2024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n3.3.3自2024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n3.3.4自2025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n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n\n具体要求详见3.6.1
\n\n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n3.5 本次招标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
\n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n3.6业绩要求:
\n\n3.6.1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n(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n(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n(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n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为50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类或新能源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为50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类或新能源类的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50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类或新能源类的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2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
\n注:①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n②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n③业绩合同: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核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n④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施工内容、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n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n(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n(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n(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n(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n(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n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n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 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n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其他人员从2025年0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n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n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n4、招标文件的获取
\n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2月1日;
\n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n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n5、投标截止时间
\n5.1 投标截止时间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n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n6、资格审查
\n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n7、评标方法
\n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n8、发布公告的媒介
\n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同步发布。
\n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n监管机构:射阳县数据局联系电话:0515-82396858
\n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n11、其他
\n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n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n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n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n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n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n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n12、联系方式
\n招标人:江苏三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罾塘居委会地址:射阳县海都路8号
\n邮 编:224300 邮 编:224300
\n联 系 人:戴海军联系人:陆中杰
\n电 话:0515-82150002电 话:15720795270
\n传真: /传真:/
\n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n\n2025 年10月31日
\n\n\n\n\n\n\n\n\n\n\n\n\n\n\n附件:评标办法
\n评标办法
\n\n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21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n| \n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n | \n|||
| \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 \n 1.1.2 \n | \n\n 资格评审标准 \n | \n\n 营业执照 \n | \n\n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n | \n
| \n 安全生产许可证 \n | \n\n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n | \n||
| \n 资质证书 \n | \n\n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n | \n||
| \n 资质等级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 \n 财务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 \n 业绩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 \n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 \n 其他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n | \n||
| \n 设计文件评审 \n | \n|||
| \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 \n 2.2.1 \n | \n\n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n | \n\n 合格分:21 \n | \n|
| \n 2.2.1 \n | \n\n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n | \n\n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 \n | \n|
| \n 2.2.2 \n | \n\n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n | \n\n ?带入 □不带入 \n | \n|
| \n 2.2 \n | \n\n 第一评审阶段合格性评审少于3家 \n | \n\n 依据设计文件,具体详见本章 2.4.2 条判定是否有竞争性 \n | \n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n| \n 初步评审 \n | \n||||
| \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 \n 1.1.1 \n | \n\n 形式性评审标准 \n | \n\n 投标人名称 \n | \n\n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n | \n|
| \n 投标函签字盖章 \n | \n\n 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 | \n|||
| \n 报价唯一 \n | \n\n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n | \n|||
| \n 暗标 \n | \n\n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1.1.3 \n | \n\n 响应性评审标准 \n | \n\n 投标内容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n | \n|
| \n 工期 \n | \n\n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n | \n|||
| \n 工程质量 \n | \n\n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n | \n|||
| \n 投标有效期 \n | \n\n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n | \n|||
| \n 投标保证金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其他要求: \n | \n\n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n | \n|||
| \n\n | \n\n\n | \n|||
| \n 详细评审 \n | \n||||
| \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分值 \n | \n||
| \n 2.3.2.1 \n | \n\n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n | \n\n 5分 \n | \n||
| \n 2.3.2.1 \n | \n\n 工程总承包报价 \n | \n\n 59分 \n | \n||
| \n 2.3.2.1 \n | \n\n 项目管理机构 \n | \n\n 3分 \n | \n||
| \n 2.3.2.1 \n | \n\n 工程业绩 \n | \n\n 3分 \n | \n||
| \n 2.3.2.1 \n | \n\n 方案设计文件 \n | \n\n 30分 \n | \n||
| \n\n | \n\n …… \n | \n\n …… \n | \n||
| \n\n | \n\n 分值构成 \n(总分100分) \n | \n\n 技术标:设计方案:30分 \n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n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9分 \n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n工程业绩:3分 \n | \n||
| \n\n | \n\n 序号 \n | \n\n 评分项 \n | \n\n 评分因素 \n | \n\n 评分标准 \n | \n
| \n\n | \n\n 1 \n\n | \n\n 设计方案(30) \n\n | \n\n 1、设计说明 \n(2分) \n | \n\n 1.项目设计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n2.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n | \n
| \n\n | \n\n 2、专业工程 \n设计文件 \n(20分) \n | \n\n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招标人要求。(4分) \n2.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6分) \n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6分) \n4.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4分) \n | \n||
| \n\n | \n\n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n(1分) \n | \n\n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1分)8 \n | \n||
| \n\n | \n\n 4、绿色设计 \n(2分) \n | \n\n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节能措施。(1分) \n2.提出切实可行的绿色生态理念与措施。(1分) \n | \n||
| \n\n | \n\n 5、设计深度 \n(5分) \n | \n\n 1.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 \n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机电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n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n | \n||
| \n\n | \n\n\n | \n\n\n | \n\n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n | \n|
| \n\n | \n\n 2 \n\n | \n\n 工程总承包分)(59分) \n | \n\n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7分) \n | \n\n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7%具体数值为:5%、5.5%、6%、6.5%、7%,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n说明: \n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n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n | \n
| \n\n | \n\n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n | \n\n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n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n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n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n注: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n | \n||
| \n\n | \n\n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n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n | \n|||
| \n\n | \n\n 3 \n\n | \n\n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n\n | \n\n 1.总体概述(1分) \n | \n\n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n | \n
| \n\n | \n\n\n 2.施工的重点难点 \n(1分) \n | \n\n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n | \n||
| \n\n | \n\n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n | \n\n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n | \n||
| \n\n | \n\n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n | \n\n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n | \n||
| \n\n | \n\n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n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n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n特别提醒: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做废标处理。 \n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超过扣0.5分。 \n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n | \n|||
| \n\n | \n\n 4 \n | \n\n 项目管理机构(3分) \n | \n\n 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不具备不得分; \n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n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备网络工程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IT运维工程师,每具备一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 \n注:同一人多项证书只取一项证书得分,同一项证书多人提供只计取一次得分。 \n注:上述人员不得身兼数职,其中设计类注册人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注册网页截图,【“在投标单位注册”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直接链接到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网页截图,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n | \n|
| \n\n | \n\n 5 \n | \n\n 工程业绩 \n(3分) \n | \n\n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n | \n\n 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完成过合同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新能源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得1分,共1分。PPP、BT、BOT类项目以及其再发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 \n | \n
| \n\n | \n\n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n | \n\n 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完成过合同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新能源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得2分,共2分。PPP、BT、BOT类项目以及其再发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 \n | \n||
| \n\n | \n\n\n | \n\n\n | \n\n 注: \n1.类似业绩认定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证明)且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工程各子项目分批竣工验收的,验收证明时间及规模以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书所体现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n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n3.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n4.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n5.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可重复计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 \n6.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须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n | \n|
| \n\n | \n\n 评标办法说明: \n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以彩色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n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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