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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成街12号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招标采购正文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成街12号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日16时至2025年12月2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559,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分别拍卖以下标的:

序号

拍品名称

建筑面积(㎡)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交付方式

1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16号铺

24.198

232059.1

23205

2000

因本拍品存在合法租赁,故对该拍品的拍卖不予清场移交

2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18号铺

20.928

200699.8

20069

2000

因本拍品存在合法租赁,故对该拍品的拍卖不予清场移交

3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24号铺

38.3382

405234.9

40523

40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4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26号铺

51.2946

531412

53141

53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5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28号铺

49.7016

514908.8

51490

51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6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76号铺

51.3478

467264.7

46726

46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7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78号铺

51.7811

471207.8

47120

47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8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80号铺

38.9983

360344.6

36034

36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9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82号铺

49.6796

452084.5

45208

45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10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84号铺

54.0534

491885.8

49188

49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11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86号铺

29.4114

282055.2

28205

2800

因本拍品存在合法租赁,故对该拍品的拍卖不予清场移交

12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和街19号铺

33.7152

415371.6

41537

41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13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成街12号铺

29.9904

400971.9

40097

40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14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成街16号铺

23.3448

315388.5

31538

31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15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成街20号铺

29.9904

409369.1

40936

4000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重要提示:

一、根据现场调查,上述房产有案外人使用。

二、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复函,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16号铺、18号铺、86号铺存在有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房产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本拍品存在合法租赁,故对该拍品的拍卖不予清场移交,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16号铺由案外人杨旭承租,登记备案的租赁期限从2024年2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租金1900元/月;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18号铺由案外人谢育林承租,登记备案的租赁期限从2024年3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租金1600元/月;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86号铺由案外人何倩红承租,登记备案的租赁期限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租金1900元/月。上述房产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1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现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16号铺、18号铺、86号铺未腾空,被执行人或占用人继续占有使用该房产期限至该房产经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并送达相关裁定之日,期限届满前,买受人不得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请自行与房屋使用人协商交付事宜。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占用人仍然占用该房产,由买受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其余商铺均有人使用,经查无有效租赁备案登记信息,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三、经现场调查,上述商铺存在改建或打通情况,房产过户时以广州市房屋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所载明的面积、规划用途等信息为准,本院不负责恢复原状。若需恢复标的原状,涉及建隔墙、开设通道、测绘等相关事项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四、上述商铺均有欠费,截至2025年8月欠费情况详见《询价建议书》,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涉案房产可能欠缴的水、电、物业、公摊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622-9586。

咨询:杭州易槌科技有限公司400-658-5826(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

本院不进行集中看样,请自行看样。

四、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本院不予准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凭提交《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买受人身份证明、成交确认书向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并于房产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须到本院执行局领取)。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或虚构购房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2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5121468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5)粤0111执19765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20-83008095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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