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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教师新村15幢2单元501室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兰溪市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招标采购正文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教师新村15幢2单元501室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教师新村15幢2单元501室房地产的变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3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12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教师新村15幢2单元501室房地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60.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6.8平方米,财产范围包括前述建筑物(含固定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室内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收益。未腾空,拍卖成交后3个月交付(详见评估报告)

(一)区位状况

拍卖对象位于兰溪市教师新村15幢2单元501室,地处横山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靠横山路,南至西山路,西至朝阳路,北至振兴路,距兰溪市政府直线距离约700米。附近有振兴花园、金信村、金色家园等住宅,周边有金信幼儿园、振兴小学、兰溪市人民医院、银行网点、教师村菜市场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完善,所在区域周围路况便捷。社保大楼、永球医院公交站点有兰溪22路;兰溪8路;金兰快线[JL路];兰溪1-A路;兰溪1-B路;兰溪18路;兰溪23-A路;兰溪23-B路;兰溪2路;兰溪316路;兰溪319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道路通达度高,交通便捷。

(二)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为混合结构,南北朝向,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年份1995年,总层数5层,所在层第5层,证载建筑面积60.5平方米,

建筑物外墙为水泥砂浆,整体配铝合金窗、木窗。拍卖对象为楼梯房(单元1楼梯2户),进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布局为2室1厅1厨1卫1阳台。

装饰装修:室内普通装修。客厅地面木地板,墙面涂料,天棚吊顶;卧室地面木地板,墙面、天棚涂料,安装固定柜;厨房地砖地面,墙面贴墙砖,天棚扣板吊顶,整体安装橱柜;卫生间地砖地面,墙面贴墙砖,天棚吊顶,带坐便器、淋浴房等卫生洁具。

拍卖对象所属开放式住宅小区,入住率高。房屋南北通透、格局合理,日照、采光、通风良好,小区绿化一般。房屋整体装修、维护状况一般,属基本完好房。于价值时点未腾空,具体实物状况以交房时为准。宗地周围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齐全。

2.土地实物状况

该宗地块形状规则,地形平坦,地势与周围土地齐平,地质水文状况较好,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较高,基本无积水、淹水之虞,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宗地内“五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及场地平整)。

(三)权益状况

坐落于兰溪市教师新村15幢2单元501室的住宅房地产,权利人为汤某某,权证号码为010054528、兰国用(2013)第001-1571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混合结构,建筑年份1995年,总层数5层,所在层第5层,证载建筑面积60.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5年03月30日止。

2.抵押状况

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记载,拍卖对象权属已设定抵押权,他项权利情况如下:

他项权利

序号

抵押信息

1

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1)兰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398号

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

被担保债权数额:55万元

债务履行期限:2021年11月04日起2031年11月04日止

抵押权利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

3.查封状况

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记载,拍卖对象被兰溪市人民法院查封。

4.物业费情况

根据我公司拍卖人员了解,该物业没有物业单位管理,无相关物业费产生,若存在相关未知费用,本次拍卖结果不包含上述费用。费用情况仅供参考。

在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权属清晰。

生效判决文书:(2024)浙0781民初4705号

评估价:43万元,变卖价:24.5万元,保证金3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易拍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251218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关于竞买人条件的规定),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662019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251218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

网拍机构咨询电话:0579-88920392

法官咨询电话:0579-88927212

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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