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关于对胡寿宝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南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408号)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南湖区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招标采购正文
articlecontent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0日对当事人胡寿宝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南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408号),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对被非法占用的1684平方米中不符合规划的其他农用地1675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伍佰元整(¥33500元);对被非法占用的1684平方米中不符合规划的基本农田9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元整(¥270元),以上两项共计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柒佰柒拾元整(¥33770.00);2、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被占用的1684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星火村村集体,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

因本机关无法通过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有效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且通过电话也无法有效联系到当事人胡寿宝,现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南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408号)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请当事人胡寿宝在上述期限内到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凤桥中队(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凤篁北路557号)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南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408号).pdf

联系人:周玉成 邬志豪

联系电话:0573-89191919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凤篁北路557号

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7日

正文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