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2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婺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兰溪市新旺铝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金属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兰〔2025〕64号 | 2025年10月22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文征集内容调查内容领导简历机构职能长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