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昌街道后胡村上龙头自然村等三个自然村异地搬迁拟补助农户名单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兰溪市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34号)、《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乡振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实施永昌街道后胡村上龙头自然村、诸葛镇马塘村姚岗自然村、水亭畲族乡金印村包坞自然村异地搬迁项目。补助标准为集中安置一般农户1万元/人,低收入农户2.5万元/人,基础设施0.56万元/人;分散安置一般农户1.5万元/人,低收入农户3万元/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0号)文件要求,按0.8 办公室万元/人标准预拨,农户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5日。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兰溪市乡村振兴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联系科室:乡村振兴协调科
联系地址:横山路505号
联系电话:88893516
附件:
1. 永昌街道后胡村上龙头自然村异地搬迁拟补助农户花名册.doc
2. 诸葛镇马塘村姚岗自然村异地搬迁拟补助农户花名册.doc
3.水亭畲族乡金印村包坞自然村异地搬迁拟补助农户花名册.doc
兰溪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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