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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7(变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清远-清新县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招标采购正文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7(变卖)的公告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5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3/07,户名: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保证金:7500元,增价幅度:750元。

序号

标的物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处置参考价(元)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元)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元)

变卖起拍价/变卖预交款(元)

1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01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15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2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02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16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03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17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4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04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18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5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05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19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6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06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20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7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07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21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8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08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22号

12.99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9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09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23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10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微型车位D14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732号

9.46

45182

36146

28917

28917

11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微型车位D15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733号

9.46

45182

36146

28917

28917

12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16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57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13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17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58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14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18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59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15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微型车位D20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734号

9.46

45182

36146

28917

28917

16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微型车位D21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735号

10.75

45182

36146

28917

28917

17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22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61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18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23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62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19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24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63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20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25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64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21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26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65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22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27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66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23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微型车位D28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736号

9.46

45182

36146

28917

28917

24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微型车位D29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737号

9.46

45182

36146

28917

28917

25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30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67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26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微型车位D31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738号

9.46

45182

36146

28917

28917

27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微型车位D32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739号

9.46

45182

36146

28917

28917

28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33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68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29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34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69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0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35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70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1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36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71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2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37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72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3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38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73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4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39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74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5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0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75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6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1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76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7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2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77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8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3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78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39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4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79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40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5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80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41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6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81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42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7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82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43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8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83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44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49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84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45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2号地下室二区负一层车位C50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5685号

12.72

59204

47364

37892

37892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起拍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保证金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

本院郑重承诺:成交标的物,负责交付。但拍卖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温馨提示:本标的物相关信息以及过户、出证、税费负担等事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部门及现场自行了解,本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房[2010]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中36号凯旋都汇豪庭A1A2幢首层)办理委托手续;如参加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最迟于变卖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办理(只限已报告但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变买公告与变卖须知,如有问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4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淘宝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热线: 400-822-2870。

集中看样时间: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增价变卖,网络司法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变卖成交。

六、特别提示

(一)本变卖标的物所涉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对变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变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二)本变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当自变卖成交裁定书等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自行办理变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权证工本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由买受人向原权利人另行主张权利。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但退款额在原抵债物价值中予以扣减。

(三)本院负责清场和移交的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买人决定竞买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变卖财产公示和本公告的特别提示;务必仔细阅读评估报告、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本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本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与原变卖价款差价及费用损失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构成妨碍网络司法变卖正常进行的,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被锁定的标的物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因竞价而产生的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应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子账号:622840114731713276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新支行,并在付款用途注明“(2025)粤1803执恢186号 案变卖余款”,到账为准)。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第七条及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辅服务分段收费》的规定,本次变卖收取相关拍辅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收费标准如下:

拍辅服务分段收费标准

序号

拟成交金额

费率

计算公式

费用(件)

1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

每案50元

封顶 50元

2

1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0.80%

50+(成交金额-10000)0.8%

封顶 3970元

3

5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0.40%

3970+(成交金额-500000)0.4%

封顶 21970元

4

500万元以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10%

21970+(成交金额-5000000)0.1%

封顶 26970元

5

1000万元以上

0.02%

26970+(成交金额-10000000)0.02%

封顶 5万元

6

1.单个标的收费不超过5万元,单宗案件收费不超过10万元;

2.已委托网拍辅助机构拍卖,并已完成挂网流程,因当事人达成和解或以物抵债撤回拍卖的,可以减半收取网拍辅助工作费用;

3.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网拍辅助工作费用由接受以物抵债的债权人支付。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监督电话:0763-5810901。

咨询电话: 0763-5208873。

咨询联系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标的物详情咨询)

热线: 0763--58208873

案件经办人: 陈法官

十一、司法拍卖竞拍流程及说明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竞拍流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mcjs#m3)上查询或致电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热线:400-822-2870。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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