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40万元
三、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A类开放式垃圾分类亭1600元/座;B类开放式垃圾分类亭1200元座;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项目交付安装调试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外包、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服务单位黑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于通知公告日起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http://www.chongchuan.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八、资格后审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8日9时30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北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 日历天。
九、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开标。
十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十一、其他:
1、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没有质疑视为充分了现场条件,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关费用。
2、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投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89322096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5152885716
邮 箱:hengtong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