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2025年度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兰溪市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根据《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5〕13号)等文件精神,对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且设计年出栏100头以上的保留生猪养殖场,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最高20元的标准,给予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不超过80元的补贴,补贴总金额超出省级补助资金总额则按比例核发。
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及我局核对养殖场提交的相关材料,现有16家养殖场符合相关补贴条件(详见附件),共计需补贴72880元。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579-88893511(兰溪市畜牧农机渔业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农民之家大楼,邮编:321102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3日
正文征集内容调查内容领导简历机构职能长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