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0号华荣时代大厦202室商业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29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0号华荣时代大厦202室商业不动产。
(一)标的物基本状况
标的物坐落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0号华荣时代大厦202室。所在楼幢为钢砼结构,位于楼幢总层数29层(地上27层,地下2层)的地上第2层,总建筑面积444.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1.2平方米;法定用途为综合/非住宅,实际用途为办公,权属人为刘XX、梁X。
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5-DJZX015-019248)记载,标的物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如下:
不动产坐落 |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0号华荣时代大厦202室 | |||||||
用途 | 综合/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444.14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1.2 | 使用 期限 | --至2055年08月16日 |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土地:有查封,有抵押 | 宗地号 | 330108003028GB00023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刘XX、梁X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杭房权证高新移字第10127489号 、杭房权证高新移字第10127490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登记日期 | 2010年06月23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
附记 | 梁X、刘XX占有份额为共同共有。梁X 杭房权证高新移字第10127489号 刘XX 杭房权证高新移字第10127490号 | |||||||
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5-DJZX015-019249)记载,标的物不动产(土地)登记信息如下:
不动产坐落 |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0号华荣时代大厦202室 | |||||||
用途 | 综合(办公) | 建筑面积(㎡)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1.2 | 使用 期限 | 2005年08月17日至2055年08月16日 | |
限制信息 | 土地:有查封,有抵押 | 宗地号 | 330108003028GB00023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梁X、刘XX | ||||||
权证号 (证明号) | 杭滨国用(2010)第005903号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
共有情况 | -- | 登记日期 | 2010年06月28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
附记 | 1、因法院裁定,土地使用权人由陈XX等变更为梁X、刘XX;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3、新土地证号为杭滨国用(2010)第005903号,原杭滨国用(2008)第003464号登报公告注销。 | |||||||
在价值时点标的物已经设定他项权利登记,详见下表: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171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
登记日期 | 2023年01月06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2022年12月16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 | |
附记 | 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
在价值时点标的物已被查封
居住权状况、地役权状况和异议状况:无。
经向物业服务中心查询,物业费标准为4.8元/平方米/月。标的物物业费已缴至2024年12月31日,欠物业费6395.6元(自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欠水电费1945.1元。上述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欠费金额以物业公司核算为准。其余欠费明细请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二)土地基本状况
土地使用权人:梁X、刘XX。
四至范围:东至定墨巷、南至滨江会展中心写字楼、西至建国璞隐酒店、北至广内巷。
土地使用权面积:21.2平方米。
土地使用期限:至2055年08月16日。
用途:综合(办公)。
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形状:较规则。
地形地势:平坦。
土壤地基:良好。
土地开发程度:完成五通一平,2004年已开发建设完成。
(三)建筑物基本状况
房屋所有权人:刘XX、梁X。
建筑物结构:钢砼结构。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为444.14平方米。
朝向:大厦主朝向西南。
设施设备:智能系统、烟感报警、自动喷淋、电梯5部(4部客梯、1部货梯)、地下停车场等。
外部及公共部位装修:大厦外立面为铝板与铝合金幕墙玻璃;大厅及过道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大理石,顶为吊顶。
室内格局:内部隔成办公室、自习室及储藏室。标的物202室与203室及中间走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已打通作为培训室使用,现场无明显分隔线,若独立使用需做分隔处理。
其他室内装修:地面为地胶板,顶面为石膏吊顶,墙面为隔墙、固定玻璃隔断、乳胶漆,无框玻璃门。
房屋使用状况:出租,经由委托方确定,不考虑租约限制。
建成时间: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建成于2004年。
维护状况:整体维护状况良好,无特殊景观,无对价值增加或减少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6901936元,变卖价:3969304元,保证金79386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3.目前标的物上存在租赁情况,租期至2027年6月30日,此次拍卖为带租拍卖,一旦买受人买受后,上述租赁合同对新买受人具有约束力,详见附件。是否续租请竞买人自行联系陈先生:13735866996;
4.经评估人员向物业服务中心查询,物业费标准为4.8元/平方米/月。标的物物业费已缴至2024年12月31日,欠物业费6395.6元(自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欠水电费1945.1元。该标的可能存在其他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202室与相邻不在拍卖范围内的203室及中间走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已打通作为培训室使用,现场无明显分隔线,若独立使用需做分隔处理。由于该标的物实际房产结构、面积已由原产权人进行改建,标的物整体打通使用无法分割。竞买人买受后,在房产交付时以原产权证的面积为准。房产交付后买受人要确定房产结构、面积的,须委托相关机构对该房产按产权证结构、面积进行四至测绘、重新分割,产生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7.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8.具体交接手续流程视法院工作情况决定;
9.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
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5年10月23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0571-89584620、19906634009。
三、报名方式、变卖预缴款及竞买条件:
在网拍平台标的物页面中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可生成竞拍代码,待标的物变卖开始即可参与竞价。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示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情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价成功确认书
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七、余款缴纳
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须在变卖成交后2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收款账号:6232652799520264814),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淘宝网上付款,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在接到法院通知电话后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鲲鹏路52号,联系人: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0571-89584620、19906634009)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八、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租赁户。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5日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十、异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十一、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其它说明
1、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该机构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958522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89584620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585375(应法官)
0571-89584620(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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