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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城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28日
招标采购正文

受南通万通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万通城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万通城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二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共维修基金。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约145万元。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2、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万通城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5)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或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的。

▲特别提醒:①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6)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获取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 255号(南通中关村信息谷)9号楼B座 12层1202室,联系人:蔡东栾15006289912。

(3)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原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443010909@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缴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线下获取:请各投标人携带“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按上述领取时间和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每份叁佰元,获取文件时交予招标代理,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逾期或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8、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 255号(南通中关村信息谷)9号楼B座 12层12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南通万通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1481957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 255号(南通中关村信息谷)9号楼B座 12层1202室、1203室

联系人:蔡东栾、曾蕾

联系电话:15006289912

电子邮箱:1443010909@qq.com

10、附件

文件领取申请表

附件-招标文件领取申请表.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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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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