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过期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兰溪市 | 发布日期: | 2025年9月5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的属于无效证件。以下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且未提出换证,现依法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60天。公告期内,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可向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振兴路500号二楼30号窗口)提出换证申请。公告期满后,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仍未提出换证申请的,我局将集中注销。
普货到期车辆.pdf
危货车辆到期.pdf
普货到期业户.pdf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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