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变)卖告知书
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平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拍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略)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
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拍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注销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此告知!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特此公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
变卖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略)年(略)月9日(略):(略)
一、变卖标的:(略)
据评估报告显示(详见附件“评估报告”):(略)
评估总价:(略)
特别提示: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略)
2、小区名称:(略)
3、标的物现在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权晚于抵押权,买卖不受租赁影响,此次变卖不带租赁变卖,具体情况需买受人自行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核实,并承担其相应的风险和经济损失。
4、部分车位已安装充电桩(充电设备),充电桩(充电设备)不在本次变卖范围内。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费、大修基金、滞纳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上述拟拍不动产标的物的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为准。拟拍标的物财产的瑕疵及其他的相关具体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审慎地进行尽责了解,评估报告和有关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可供参考,可到相关的拍卖辅助机构等查阅。如买受人今后办理相关的房地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与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有出入,成交价不作调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7、产权证为大证,未单独办理产权证书,能否办理产权证及分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8、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进行仔细核对勘验意向标的现状、坐落编号、使用等信息。若变卖结束后,出现拍错标的的情况,变卖结果不作调整,相关金额不予退还,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结果。
9、本“拟变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摘要所列但并未穷尽的可能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瑕疵情况等本院均不能保证其并不存在,对此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略)、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佣金及服务费。
请各竞买人仔细查阅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可与网络辅助拍卖公司联系,取得执行案件法官姓名及电话,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
三、根据(略)年(略)月(略)日起施行的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略)
竞买人条件:(略)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缴款,即为参与司法变卖前需报名缴纳的款项。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瑕疵包含但不限于租赁等占有使用、交付、权属登记以及变更登记存在的瑕疵问题。如有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变卖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本标的物的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仅供参考,本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变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变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本院不承担对上述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因标的物情况复杂,违规搭建较多且牵扯多方利益,为更好保障自身权益,建议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6、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7、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等若有欠费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关主体进行承担。
8、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将依法被罚没,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用户必须交齐变卖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9、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略)、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略)、竞买人应当在参加变卖前以实名交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后(略)日内付清(户名:(略)
(略)、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略)、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略)
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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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