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书送达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兰溪市 | 发布日期: | 2025年9月17日 |
金华市浩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单位在西方坞村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青湖村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及停车位改造工程串通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不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你单位于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参与2个项目的串通投标,参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事项代码“330217432000”,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取消你单位1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因无法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可在收到此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兰溪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决定书在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女生
联系方式:0579-88138522
联系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星辰路1号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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