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司法局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制度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南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9月17日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南湖区司法局信息发布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南湖区司法局对外发布的所有信息,包括文件公告、工作动态、行政复议决定书、典型案例等;发布渠道包括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湖区司法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
第二条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主要程序如下:
(一)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1.初审:拟稿人拟定文稿内容后由科室负责人初审;
2.复审:拟稿科室分管领导复审;
3.终审:信息或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终审,重要信息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二)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拟发布信息均由专人校对,且不低于三个校次。
1.一校:拟稿人自审后由科室人员负责校对;
2.二校: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校对;
3.三校:对应文稿内容和发布渠道,分别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校对,并由信息分管领导进行终审。重要信息文稿由主要负责人进行终审,并加入诵读环节,即在“三审三校”的基础上由拟稿科室与三校科室进行全文书面诵读。
第三条信息审校内容包括:
(一)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二)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存在错别字、表述不清、语病等错误;
(四)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是否适宜当前公开发布;
(六)是否属工作秘密或敏感性问题;
(七)文稿中的数据、提法是否准确;
(八)其它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第四条由发布科室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分别在对应平台发布审校后的信息。
第五条拟稿科室、发布科室应做好信息发布的跟踪监测,发现网上信息内容失当或过期,需及时修正或撤回,以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持续有效。
第六条有关人员应对信息发布后台登录的账号密码实行严格管理,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增强密码保护意识,做好网站维护终端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病毒库。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