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玉良等四人见义勇为行为予以表彰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南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9月15日 |
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经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确认,张玉良、王泽,王月明、朱乐旺四人的行为系见义勇为行为。现依据《南湖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决定对张玉良、王泽,王月明、朱乐旺予以嘉奖,现予公示。
1、张玉良,男,1965年10月出生,住址:嘉兴市大桥镇建国村。
2、王泽,男,2001年11月出生,住址:嘉兴市大桥镇水马南苑小区。
3、王月明,男、1972年9月出生,住址:嘉兴市南湖区王安里小区。
4、朱乐旺,男,1975年3月出生,住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依云小区。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凡组织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
来信、来访: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来电:83673609
联系人:包冬金、王健
嘉兴市南湖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1、张玉良、王泽见义勇为事迹
2025年8月4日,在嘉兴市大桥镇东景苑新桥边上有人跳河,张玉良,王泽发现后,不顾安危,先后跳入河中,联合将落水者翁某霄救起。
2、王月明见义勇为事迹
2025年7月22日下午,王月明途径南湖区中山怡和园小区门口篮球场的河边,发现一名女子(章某佳)落水,王月明立即跳入河中将该女子拖至岸边,后在社区网格员及群众协助下将其安全拉上岸。
3、朱乐旺见义勇为事迹
2025年7月17日10时42分许,朱乐旺在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穆溪河饮马桥河段边,看见有一名女子(黄某玲)掉进河里,见状立即跳入河道中救人,协助公安机关将黄某玲救上岸后,黄某玲经医院抢救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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