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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0 国道青田道班房工程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青田县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G330 国道青田道班房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144001001发布日期:2025-08-15阅读次数:次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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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0国道青田道班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30国道青田道班房工程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2025〕9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331121-04-01-553576,施工图设计已由青田县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青交许〔2025〕5000018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由上级补助和财政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和关于《青田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丽水市青田县海口镇 G330 国道 K173+450 处,东面及南面与高速辅路、海口收费站毗邻,北面临 330 国道,西面临闲置空地。

2.2技术标准:场地道路路面采用4cm厚AC-13C细粒式SBS 改性沥青砼+6cm 厚 AC-20C 中粒式沥青砼+20cm 厚 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20cm 厚 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20cm 级配碎石垫层结构形式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土地面积7148.0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301.73 平方米(房屋建设内容包含3 栋框架和钢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及室内外配套部分等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公路,路面面积约7000m2;主要包括新建抛石挤淤工程、新建场地平整工程、新建路基工程、新建沥青路面工程、新建挡墙工程、新建排水沟、沿线涂料以及其他附属施设等工程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只能以同一个联合体结构形式(指成员组成及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身份等)参与本项目的本次投标,且须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3 信誉最低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①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2 财务最低要求);③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8 月15 日至2025年09 月15 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如有)。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吴森,电话13757812133,地址:青田县油竹街道香榭苑 23 幢 2 单元 2201)。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807441430@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09 月05日16:30。招标人将于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 月15 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定于2025年09 月15 日09时00分在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59号

地址:

青田县油竹街道香榭苑 23 幢 2 单元 2201

邮政编码:

323900

邮政编码:

323900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人:

黄建芬/吴森

电话:

15988098660

电话:

13957083420/13757812133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807441430@qq.com

监督部门: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 59 号

联系人:

潘先生

电话:

0578-6095910

电子邮件:

/

日期:

2025年08月15 日

相关附件下载:招标公告.pdfG330国道青田道班房工程招标文件.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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