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知兰溪市绿馨湾兰花开发有限公司的兰花科技培植基地项目建筑物利害关系人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兰溪市 | 发布日期: | 2025年8月26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兰花科技培植基地项目建筑物利害关系人:
2025年8月25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兰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71号),对兰溪市香溪镇北山村(原姚郎村东垅)兰花科技培植基地项目上建设的建筑物,作出“限期拆除以下建筑:1、69.93㎡的1幢1层门卫室;2、1573.44㎡(每幢524.48㎡)的3幢4层独栋建筑;3、410.24㎡1幢3层的独栋建筑。”的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为确保利害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现向以上建筑物的利害关系人公告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兰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71号)。利害关系人如有需要,可前来本机关了解相关情况。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26日
正文征集内容调查内容领导简历机构职能长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