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法院关于海盐县于城镇盐于公路于城段1688号的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盐县 | 发布日期: | 2025年8月15日 |

拍 卖 公 告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15日10时至2025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3/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盐县于城镇盐于公路于城段1688号的不动产【含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不含承租人装修)】。不动产权证号:浙(2022)海盐县不动产权第0036637号。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290.77平方米【1幢建筑面积7587.98平方米(其中新建加层2265.40平方米),2幢建筑面积7586.24平方米(其中新建加层2263.31平方米),3幢建筑面积85.63平方米,4幢建筑面积24.12平方米,5幢建筑面积6.80平方米(另有地下一层面积27.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9508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60年09月29日止,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注意事项:
(1)关于竞买人准入条件:本院无强制准入条件。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函件意见:
1、该区块处在《海盐0573-HY-YC-01(工业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为工业用地,可以审批新的建设活动;另外依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的通知(盐政发[2016]21号)规定,主要县道:X331翁金线、X603盐于线(海盐至于城)、X604南王线(王店至于城湖盐线交界处)、X606核海线(翁金线至嘉盐线)建筑控制区从路面中心线起向外两侧各30米,地块位于X603盐于线(海盐至于城)南侧,应与于城镇核实是否满足要求;地块建设限制要求需符合《海盐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修订)》。
2、该区块位于于城镇盐于线两侧,目前按照产业规划该域内只能招引落地高端装备制造、电子电器、新材料等一类工业项目及现代服务业项目,涉及高排放、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及二类工业项目原则不予落地。详情请竞拍人自行咨询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0573-86459609。
(2)除前述公告披露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来函告知内容之外的产业经营等方面的规定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买受人是否须为企业,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等主管部门咨询。
(3)有租赁,上述不动产共有3个租赁,但租赁均不受法律保护,各承租人均已承诺拍卖成交后与买受人自行协商租赁事宜,如协商不成的,自确权裁定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自行搬离。如拒不搬离的,本院依法强制腾退。
评估价:33010000元,起拍价:33000000元,保证金:5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请至少提前一天电话联系本院预约0573-86022285),若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六、限购情况: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款缴纳以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进行清算或核定征收(具体采取哪一项征收方式以税务机关确定为准),被执行人需在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的7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书面资料用于清算应当缴纳的税费(不再另行发放书面通知),如被执行人未能在限期内提交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不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导致税务机关要求本院或买受人委托评估公司重新评估的,产生的评估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视为评估费用在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的拍卖价款中支取(自本院确权裁定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了解;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3-86022285。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规定时间内(起拍价200万以内为10天,200万-1000万为20天,1000万以上为30天,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账号:
622840034799894506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60281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6022285(成交确认书办理)、0573-86886023(承办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