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万松路81-2号非居住房产三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瑞安市 | 发布日期: | 2025年8月11日 |
我公司定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2时整,在瑞安市安阳街道院士路288号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313室,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功能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瑞安市万松路81-2号 | 87.87 | 非居住 | 3.1844 | 3 | 0.6 | 无 | 无 | 无 | 5个工作日 |
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账号:1924510104003888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
2.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账号:1924510104003888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信息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以《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被确定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4.租赁年限3年、租金按年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下一期租金应在前一年租期到期前15天缴清。租赁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期间如有政策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计算。履约保证金为6000元整,不计息。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送至瑞安水务1210办公室(或发送至电子邮箱229425221@qq.com),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采用公开招租方式交易,竞得人以出价最高者为准。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承租人应保证不使用明火作业。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5.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咨询。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8月11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8月15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1210室(瑞安市院士路288号)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65837916
出租方纪检监察电话:0577-66817136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