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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法院关于灌云县幸福大道东侧溢彩馨都5幢1-01号、1-02号、2-01号、2-02号、2-03号、2-04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日
招标采购正文
灌云县人民法院关于灌云县幸福大道东侧溢彩馨都5幢1-01号、1-02号、2-01号、2-02号、2-03号、2-04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18日10时至2025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灌云县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1225;户名:灌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名称:

灌云县幸福大道东侧溢彩馨都5幢1-01号、1-02号、2-01号、2-02号、2-03号、2-04号商铺

评估价:5040000元;起拍价:2822400元;保证金:28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二、风险提示:

1、房产所涉的过户税费及税率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向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咨询。

2、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房产证及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涉及户口迁移等问题,请自行咨询户籍管理部门,法院不负责处理户口问题。

4、若办理过户过程中,房产证等证件遗失或需要补办相关材料,登报作废的公告费和补办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上述未尽事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所有的拍卖均以现状为准,请务必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房产现状默认,请谨慎购买,风险自担。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3天前(不包含节假日)向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15896116267;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拍开始3天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日15日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15896116267统一安排,或自行看样。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若一人报名,达到起拍价即成交;若有二人以上报名,出价高者竞得。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拍卖前已经存在的水、电、有线电视、燃气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灌云县人民法院,帐户:3207230011010000619124,开户行: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并于缴纳尾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西苑南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18-88997817。

咨询电话:

法院拍品情况咨询电话:0518-88997882张法官

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15896116267

拍辅机构: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9288-512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灌云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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